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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西襄矿新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通风系统改造项目恢复延长建设工期的批复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1-11-29 12:36:38

山西襄矿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襄矿字〔2021〕189号



 山西襄矿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对山西襄矿新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通风系统

改造项目恢复延长建设工期的批复

山西襄矿新庄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山西襄矿新庄煤业有限公司关于矿井通风系统改造项目恢复延长建设工期的请示》(襄新字〔2021〕34号文)已收悉。

山西襄矿新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通风系统改造项目,由集团公司以襄矿字〔2017〕163号文批复《初步设计》;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长治监察分局以长煤监〔2018〕43号文批复《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集团公司以襄矿字〔2018〕70号文批复开工,开工日期为2018年8月2日,建设工期为9个月。集团公司后又以襄矿字〔2019〕44号文延长建设工期至2019年10月底,建设工期到期后,襄垣县能源局下达了停止项目建设执法文书。由于未能及时完成环评、水土保持等批复,加之受新冠疫情影响,至今一直未恢复建设。停建期间,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以长环襄函〔2020〕119号文批复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襄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襄审管专发〔2020〕190号文批复了《水土保持方案》。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矿井通风系统改造项目恢复延长建设工期6个月,从2021年11月底至2022年5月底。同时,你公司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合理安排好未完善的施工顺序,科学管理,严密组织,确保在批准的建设工期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二、建设期间要切实履行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设施工,确保矿井安全建设。

三、尽快完善项目工程质量认证相关工作,具备条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联合试运转。


特此批复

山西襄矿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主送:山西襄矿新庄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襄矿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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